作者: 亓宁
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,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,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完善金融体制,优化金融服务,防范化解风险。
在近日召开的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,如何防范系统性风险与维护金融安全,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。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提议,由金融监管、财政、央行共同构建一张国家金融安全网,其中金融监管要承担识别、化解风险的责任;央行主要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,在“双支柱”宏观调控框架下实现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;财政既要增强出资人的权责利功能,也要对政策性的功能承担一定的财务责任,包括支持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设立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刚刚出炉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下称“金融监管总局”)“三定”(定职能、定内设机构、定编制)方案也已经体现出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转变。
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开幕式上表示,下一步将从强化审慎监管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等方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,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。
尊重金融规律,明确监管目标与界限
金融监管总局新的“三定”方案显示,其主要职责中,排在首位的是“依法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,强化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、穿透式监管、持续监管,维护金融业合法、稳健运行”。
黄益平认为,当前形势的主要变化在于,过去维持金融体系整体稳定的两大法宝——政府兜底和经济持续高增长已经难以为继,而二者使得“DD模型”(银行挤兑模型)在国内银行业失灵,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管的功能。
他进一步指出,我国监管政策在过去存在一些突出问题,包括分业监管与机构监管导致监管政策协调性较差,“谁发牌照谁监管”带来了不少监管空白,比如影子银行、数字金融等业务没有得到有效监管;由于缺乏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,监管政策容易偏离目标政策;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整,但执行落地过程并不理想;监管部门兼具监管与发展的责任,对违约与破产的容忍度比较低;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不够完善,比如一些政策工具具有很强的微观管理和资本管制的特性等。
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经强调,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,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,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、穿透式监管、持续监管,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,严格执法、敢于亮剑,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。
黄益平认为,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提法已经对部分问题作出修正。关于金融监管总局的职能转变,新的“三定”方案也提到,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,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,坚持既管合法又管非法,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、精准性、有效性,强化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,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,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
接下来,黄益平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优化金融监管,维护金融安全:一是政府的归政府,将非金融稳定责任尽可能从金融监管中剥离出来。二是尊重金融规律,将规则落到实处。三是由监管、财政、央行共同构建一张国家金融安全网,各方既要密切合作,又要明确分工。
如何将监管规则落到实处?他认为,首先,要明确监管的政策目标,包括保障公平交易、保护金融消费者、维持金融稳定,资产价格水平、宏观经济波动、金融行业发展等其他政策目标,应该从监管部门中分离出来。
黄益平说,其次,要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专业独立性与权威性,按照确定的政策目标来评价其工作,但不要过多干预其具体举措;再次,在明确职责并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,对监管政策的实施进行问责;最后,要增加监管部门的编制与经费。
他还表示,近年来监管效果不及预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资源严重短缺,比如人手不够“顾不过来”等。目前,市场结构、产品种类、投资者数量、金融行业的复杂性都已明显增加,但监管部门的编制尚未跟上这样的变化。
建立财政货币协调机制,加快金融立法工作
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扬也在上述论坛上表示,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点之一是管理好政府债务。应当从三方面对政府债务进行有效管理,建立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很关键。
具体来看,一是发债的原因,要根据发债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经济分析、偿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工作;二是债务的购买者结构,政府债务的发行有极强的货币政策效应,关键是要建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;三是债务的可持续性,要注重政府债务发行与金融市场的契合程度,本金再融资的可行性及相应的机制安排,债务利息支出占财政支出、新增储蓄和GDP的比重,以及通货膨胀的作用等。
潘功胜在论坛开幕式致辞中表示,央行将首先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审慎监管: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,严格股东资质审查,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,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;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,健全集团治理和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;分类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监管;优化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;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,深化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,严厉打击金融犯罪;推动监管数据共享,加快发展监管科技,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。
其次,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。潘功胜强调,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,严禁“无照驾驶”和超范围经营,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监管处置非法金融活动,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、无例外。同时,强化地方金融监管,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合作。加强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,强化投诉源头治理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再次,加强金融法治建设。潘功胜表示,央行将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,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、商业银行法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、保险法、信托法、票据法、反洗钱法、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,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、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、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、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、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。研究完善金融领域定期修法协调机制。此外,强化金融反腐败和人才队伍建设。
面对经济系统波动时央行该如何应对?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、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在上述论坛闭幕式中表示,央行要分清楚经济系统波动是不是周期性问题,诊断要准确,需要厘清经济系统波动是外部干扰、调控问题,还是系统本身有问题,才能对症下药。
日本央行前行长白川方明、法国央行前行长克里斯蒂安·诺亚则均提到了通胀目标的重要性。白川方明结合日本经济发展历程表示,虽然有时候通胀率看起来很低,但还是要提前进行防范。从日本经验来看,一旦泡沫产生,政府需要采取及时措施。在泡沫破裂时,决策者和监管机构需要有勇气做正确的事情。
克里斯蒂安·诺亚则表示,在宏观环境稳定的情况下,需要将通胀率稳定在2%以内,以实现让政府收入增长、偿还债务利息及预算方面的平衡。
11月13日晚间,央行金融稳定局发布专栏文章提到,下一步,央行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完善宏观审慎管理,强化系统性风险、影子银行和金融科技创新监测分析,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,实现风险早识别、早预警、早暴露、早处置。同时,强化金融保障体系建设,分类施策、及时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,切实防范风险跨区域、跨市场、跨境传递共振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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